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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关心和重视退休老乡村医生们

发布时间1 : 2026-09-14作者 : 耕夫 来源 : 北京聚医杰医药科学研究院

   我是一位老卫生工作者,从上世纪70年代初期至今,从事医疗卫生及中医工作已50多年了,其中从1984年至2024年间分别担任过县、市卫生局副局长、局长、地市级卫生局局长,对农村卫生工作情况比较了解。今天咱就乡村医师,特别是已退休的乡村医师们的困难,发表一下个人的见解和建议。

   乡村医生前身叫赤脚医生,曾是我国上世纪六、七、八十年代、农村卫生事业的骄傲,他们为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也曾是联合国世卫组织肯定的中国特色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同时代的民办教师是一根藤上的两个瓜或一棵树枝上的两朵花。而民办教师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早已在上世纪末就转为公办教师了,退休后有了可观的养老金。而乡村医生除极少数人转为公立医疗人员外,大部分的人仍是打“赤脚”,退休以后没有养老金和职工医保,即使有养老金的也只每月几百元,根本不够维持基本生活。而且退休后还不允许他们继续执业,收回了他们的乡村医师执业证。这些退休了的老乡村医生们目前是一个很大的群体,预估全国目前有50万人左右,他们经历了几十年的基层医疗实践,能中能西,医疗经验十分丰富,农村的人民群众现在也需要他们就近就便灵活的医疗服务。但现在很多地方的卫健部门却不允许他们继续从事农村医疗服务,如有发现就把他们当成了非法行医者予以打击。这既不利于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也使这些老乡医退休以后不能从事自己毕生所热爱的事业,也使他们没有生活费用补充的来源。寒了他们的心,他们现在正处于艰难困苦之中,没有享受到国家发展的红利!为此,笔者呼吁并建议如下:
   1、建议国家卫健委应规定对已退休的老乡村医生们应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允许他们从事个体医疗或者参与村卫生室的医疗活动或聘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建议对已退休的老乡村医生凭原来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换发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让他们在全国农村县市区以下的城市街道或者农村乡村从事个体医疗,或聘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使他们能发挥余热,能合法行医。

   3、对于以中医特长为主的退休老乡村医生,更应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建议在各省市每年进行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时应予以直接报名、直接通过,直接发证,建立绿色通道。因他们事实上已从事农村中医医疗工作几十年了且经验丰富。应让他们继续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继续为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对中医药防病治病的需求提供服务,同时也缓解广大农村缺乏中医人员的燃眉之急。

   4、建议国家应出台政策,规定省县市级财政每年拿出专项经费解决退休老乡村医生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每月不能少于1500元,同时解决他们的治病医保问题,以使他们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5、建议应允许具有丰富中医医疗经验的退休老乡村中医师带学徒,帮助农村培养新的用得上留得住的中医后继人才,使他们的经验能够得到传承,同时也帮助解决广大农村中医后继乏人乏术的问题。